省总工会:
你会《关于批复<江西省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工函字〔2021〕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第6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江西省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1〕57号),为满足职工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需求,提升省总工会履行职责、服务职工的能力,经研究,同意江西省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江西省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2020-360000-95-01-034396)。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湿地公园西侧,岭北四路北侧,红谷南大道东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8254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7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814平方米,主要建设文化教育中心5961平方米、职工服务中心9971平方米、工运展示中心3078平方米、艺术表演中心(1000座剧院)12632平方米、体育赛事中心(3600人体育场馆)9208平方米、健身休闲中心10877平方米等,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5000万元(不含土地划拨费用),资金来源由省财政统筹安排、分期补助2亿元,其余由省总工会通过工会经费安排。
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具体按文件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要求执行。
六、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批复内容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建设条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禁止在项目中搭车建设楼堂馆所性质的设施或场所。
七、请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要求,在建筑设计方案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来源: 投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