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图文
信息中心和学生公寓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和学生公寓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交规划字〔2022〕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省人社厅核定的招生规模、《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7-2019)、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和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20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政策,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推进我省交通职业技术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和学生公寓楼工程。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和学生公寓楼(2112-360000-04-01-212161)。
三、项目单位: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000MB0448075L)。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西山镇320国道以北、桥乐公路以西(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40957.92平方米。其中,新建1栋图文信息中心建筑面积36115平方米,1栋学生公寓建筑面积4842.82平方米,并配套相关信息化系统设施。
六、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0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9392万元,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统筹资金安排。
八、本项目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九、请按照文本内节能篇章内容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十、如对批复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对变更的用地、规划等前置条件,履行报批手续后,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一、请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