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信息中心:
你中心《关于报送<江西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信办〔2021〕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升级改造数据共享门户,实现与国家开放平台对接,同时编制政策法规以及标准规范。项目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与政府职能转换升级,释放政务数据效能。我委原则同意所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112-360000-04-04-290902
二、项目单位:江西省信息中心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升级改造数据共享门户,从多个方面提升门户易用性,增强平台统计与展示功能,开发专题查询;二是实现与国家开放平台对接,根据级联标准规范完成省开放数据上报和回流工作;三是编制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完成《公共数据开放技术规范》、《公共数据开放分级分类指南》、《公共数据开放数据脱敏指南》、《公共数据开放评价指标体系》等的编制工作。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50万元以内,资金由省财政厅统筹安排。
五、建设周期:5个月。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利用省信息中心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你们按照《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赣府厅字〔2020〕68号),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