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信息中心:
你中心《关于请求批复江西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信办〔2021〕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需求,建设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包括三大数据库、五项应用和国省涉疫数据治理交换系统。项目建设有利于构建全省疫情防控管理一体化统筹体系,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实现与国家疫情防控指挥部机制联动、数据互通。我委原则同意所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江西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项目
项目代码:2112-360000-04-04-679496
二、项目单位:江西省信息中心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新建区域协查重点排查人员库、密接人员结果库、隔离点信息库三大数据库,加快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的数据流转,实现疫情防控快速联动部署;二是开发跨区域协查、健康码联动管理、一键直查、卡码融合服务、疫情防控可视分析五项应用,实现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一体化协同与跨省快速协作;三是建设国省涉疫数据治理交换系统,打通与国家级平台的数据共享交换通道,实现涉疫数据治理和跨层级跨区域按需共享。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200万元以内,资金由省财政厅统筹安排。
五、建设周期:12个月。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利用省信息中心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你们按照《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赣府厅字〔2020〕68号),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