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
院部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
《关于批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院部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农院〔2022〕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江西省农业科学院院部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有利于完善省农业科学院基础设施功能,改善科研及办公条件,促进省农业科学院加快发展,为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加优质的技术服务。同意实施江西省农业科学院院部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202-360000-04-01-698643,项目法人为江西省农业科学院,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县南莲路602号江西省农业科学院院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院部办公区内生活给水管网、消防管道及加压设施;完善院部排水系统,新建生活污水管网,完善雨水管网;架空通讯线缆改为埋地敷设。改造管道总长度16637.94米,改造区域内路面破除工程8362.56平方米。其中,新建DN32~DN200生活给水管长度2123.26米,配套建设阀门井、排泥阀井、排气阀井,一体化供水泵站工程;新建DN100~DN200消防管道长度2277.16米;新建D300污水管道长度1510米,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跌水井工程;新建D300~D600雨水管道长度1857米,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跌水井工程;新建七孔梅花管通讯管长度8870.52米,配套建设手孔井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157万元,通过省财政一次性统筹安排省农科院资金解决。
五、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批复内容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严禁在项目中搭车建设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争取尽早开工并发挥效益。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等有关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实行招投标。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七、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